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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涛

宣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海涛,男,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宣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从2000年参加工作以来,王海涛19年不忘从警初心,无论是抓捕逃犯,还是安保布控,始终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冲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线。

  2018年7月6日19时许,在宣恩县椒园镇石马村,黄某与其同居女友因女儿抚养权纠纷,情绪失控,持斧头四处砍砸,扬言杀人,并将煤气罐及酒精壶拖至院坝,打开气阀,泼洒酒精。接派出所报告后,王海涛带领增援人员到达现场。他向现场民警了解情况后,分析形势,对队员作出部署后,便挺身而出,当着黄某的面将随身佩戴的枪支卸下交给后方队员,只身近距离与黄某谈判。在接近一个小时的说服后,黄某放松警惕将紧握的斧头搁置到地上。战机稍纵即逝,王海涛不顾个人安危,飞身将黄某扑倒在地。外围参战人员迅速跟进,将黄某成功制服。整个过程无一参战人员受伤。

  此事发生后,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微信公众号以及《人民公安报》《湖北日报》等纷纷转发该事迹,为其担当精神点赞。他与争相请战的特勤队员在工作群里的对话记录更是感动了无数网友。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为其作了22分钟的专题报道。宣恩县公安局以他的事迹撰写的新媒体作品报送至中央政法委,荣获年度二等奖。

  王海涛先后被表彰为“恩施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个人”“恩施州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恩施州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2018年,王海涛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州委宣传部表彰为“恩施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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