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楚卿,惠来县葵潭镇政府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陈佩唐,陆河县河田镇布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梁福慧,新兴县天堂镇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邓水强,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原驻村第一书记、都杨镇降面村原扶贫队队长,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督察内审科副科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冯帮邢,阳江市农业农村局扶贫科科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黄燕生,饶平县委农办、县扶贫办常务副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黄陈强,河源市扶贫工作局扶贫开发指导科科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汤旭希,吴川市黄坡镇稳村村驻村第一书记兼扶贫工作队队长,湛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政策法规研究室副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许保文,雷州市白沙镇符处村驻村第一书记兼扶贫工作队队长,湛江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科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韩浩霖,广东省民政厅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曾尔辉,涟源市荷塘镇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杨俊勇,泸溪县浦市镇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宋友强,古丈县坪坝镇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谭朝延,双峰县青树坪镇光辉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双峰县商务粮食局市场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向纹,花垣县补抽乡米沟村驻村工作队原队长兼第一书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谌孙武,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肖竹林,怀化市水利局农村水利水电科科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杨裕,大埔县大麻镇小麻村驻村第一书记兼扶贫工作队队长,广东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社会事业交流合作处二级调研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段贵建,永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谭泽勇,麻阳苗族自治县谭家寨乡楠木桥村党总支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