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翠芳,阳朔县普益乡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廖雪芳,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科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黄耀旋,龙州县下冻镇峡岗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峡岗村村民。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林良胜,百色市田阳区五村镇巴某村驻村第一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值班处副处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黄一碧,宁明县委副书记、县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石支宇,忻城县古蓬镇古蓬社区居委会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蒋家柏,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玉静,龙州县上龙乡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莫秋明,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大岭村驻村第一书记,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科科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江见,田林县高龙乡新寨村驻村第一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廖其智,钟山县公安镇廖屋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韦木调,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里仁村党支部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莫新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覃家旺,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黄超种,百色市田阳区那满镇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唐云舒,河池市委副书记、市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刘德磊,田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韦体忠,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凤山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卢炳胜,河池市宜州区福龙瑶族乡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陈家坛,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