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鹏飞,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院副院长。2024年4月,荣获“湖南省第二届湖湘工匠”称号。
文春华,湖南省地质调查所地学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2024年4月,荣获“湖南省第二届湖湘工匠”称号。
周军华,新田县陶岭镇周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蒋军星,道县梅花镇修义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永州市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科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唐渊明,祁阳县肖家镇黄石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及无形资产交易部部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雷政林,蓝山县犁头瑶族乡犁头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蓝山县教育局工作人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邓庭云,郴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唐华东,郴州市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科长,市驻村办原副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王传殊,张家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规划和督查科科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何恒平,汝城县文明瑶族乡大源瑶族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郴州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唐乾,慈利县通津铺镇泗虎坪村驻村工作队原队长兼第一书记,慈利县审计局正科级干部。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胡建龙,湘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程漫,张家界市永定区委副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郭正强,益阳市资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胡盛武,桃江县松木塘镇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李远胜,安化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驻村办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刘孙易,武冈市湾头桥镇泻油村党总支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郭碧勋,石门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殷绘,株洲市渌口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石忠柏,绥宁县红岩镇石家村党支部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