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宜,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五云镇夏潭村原第一书记,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评价考核处副处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叶维祝,井冈山市东上乡曲江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江铜集团德兴铜矿地方工作部副部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刘旸瑒,吉水县八都镇东坊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江西省教育厅督导办四级调研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邓国凌,乐安县金竹畲族乡严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鲍莉芸,弋阳县葛溪乡雷兰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江西省妇联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危有文,鹰潭市余江区马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程扶摇,修水县杭口镇原扶贫专干,修水县杭口镇杨坊村村委会主任助理。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江和通,都昌县春桥乡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樊贞子,修水县大椿乡政府原干部、结对帮扶干部。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帅江,铜鼓县永宁镇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吴应谱,修水县复原乡雅洋村驻村原第一书记、修水县政府办公室干部。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段晓新,永新县怀忠镇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钟勇晖,龙南市程龙镇五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陈胜昌,会昌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何党生,上饶市广信区委副书记、区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巴庚明,吉安市扶贫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张武华,于都县扶贫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于都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谢名胜,赣州蓉江新区数据信息中心副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刘恒荣,全南县南迳镇马古塘村驻村第一书记,全南县委办公室科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李跃泉,兴国县高兴镇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