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尚权,新疆农垦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陈俊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4团3连党支部书记、连队管理委员会指导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罗权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64团12连党支部书记、连队管理委员会指导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王孝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祝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吐尔洪·阿不拉,乌什县委副书记、县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叶尔杰甫·哈哈尔满,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黄土场开发区管委会干部。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吴秋琼,托里县多拉特乡加玛特村第一书记、“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托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郑新宝,新疆畜牧科学院畜牧研究所研究室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塔依尔·卡吾里,阿克陶县塔尔塔吉克民族乡库祖村村民。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文化敏,吉木乃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刘建胜,阿克陶县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玉芳,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阔洪奇乡副乡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曹歌,托克逊县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萨吉代姆·吾普尔,英吉沙县乔勒潘乡巴依艾日克村“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英吉沙县委宣传部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居玛别克·巴扎尔别克,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大喀拉苏村村委会副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塔吉姑丽·沙比尔,伽师县江巴孜乡艾格铁热克村党支部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钱国彪,叶城县阿克塔什镇党委副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高守迎,莎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梁拥军,叶城县委副书记(扶贫专职)、县政协党组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