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普,普兰县巴嘎乡政府扶贫专干。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达娃平措,阿里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赤列旺堆,昌都市八宿县林卡乡冷宜村第一书记,八宿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易地搬迁组副组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扎西央金,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副科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云登加措,工布江达县朱拉松茸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赤来塔吉,那曲市色尼区委副书记、区长,色尼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张晋宇,林芝市政府副秘书长,林芝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督导考核组组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吕元香,贡觉县民政局局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卫士春,山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原技师工。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仁增贡布,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贾政,吉隆县委常委、副县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王宛东,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徐伍达,西藏自治区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布琼啦,山南市曲松县曲松镇措堆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曲松镇政府文化服务中心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罗桑次仁,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谭曲坚才,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四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尼玛旺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处一级调研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旺玖,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二级调研员。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达娃桑珠,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唐志强,林芝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支队长。2024年1月,入选“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个人”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