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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伟

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陈红伟

  陈红伟,女,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红伟坚守法律援助工作岗位19载,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0件,法律援助事项3000余件。她始终心怀大爱,用法律为妇女儿童、孤寡老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铺就“关爱之路”。2013年,她承办了一起复杂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她积极想办法、动脑筋、收集相关证据、查找法律依据,最终取得法院的认同,使受援人获得应有的最大利益,该案件被评为宜昌市首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法律援助案件”。她牵头办理农民工欠薪援助案件80余件,共计帮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被农民工兄弟亲切地称为“知心大姐”。她是法律知识宣讲员,她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义务到社区、农村、学校开展法制宣传170余次,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次。陈红伟先后获评全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和远安县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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