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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惠云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潘惠云,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北海市妇女联合会兼职副主席。

  10年间,她始终默默埋头在卷宗里,一腔热血铸检魂,公平正义双肩担。

  10年间,她共办理各种刑事案件千余件,年均办案量超100件,提起公诉的案件无一被判无罪。

  10年间,她初心不改,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她就是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潘惠云。从检那天起,她便决心把自己的命运同胸前的这枚检徽紧紧连在一起。

  自2012年大学毕业进入检察院工作以来,潘惠云曾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广西青年五四奖章、广西三八红旗手,以及广西十佳公诉人、刑检抗诉业务标兵等荣誉,并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2023年3月6日,她被自治区妇联授予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案件办得好,就是要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让老百姓认可。”这是潘惠云常挂在嘴边的话。

  2022年,潘惠云办理了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由于证据不足,最终起诉2人、不起诉2人。被害人家属对不起诉2人的做法不理解,要到检察院讨说法。

  当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潘惠云多次在电话里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并详细讲解案件情况。疫情过后,潘惠云第一时间约见被害人家属,面对面谈法理、述情理。被害人家属从最初的恶语相向,到最后把潘惠云当成了自己人。

  从检10年,潘惠云早已褪去了当年稚嫩的模样,“办案时既要把自己当当事人,也要把自己当第三人,这样才能既兼顾情理又不失法理”。法律条文本身没有温度,但检察官有温情,潘惠云用女性的特质诠释着法律的公正,温暖着当事人的心。

  不管是大案、要案还是普通简单的小案件,她都以“求极致”的态度全力以赴。在工作中,一些不解的声音总是难免——“嫌疑人又不是你孩子,直接起诉判了,为啥要考虑他的前途?”“被害人跟你非亲非故,还关爱救助,不费力气吗?”……

  有过挫败,却未曾放弃。每当沮丧时,潘惠云就会手握检徽,这是她多年的习惯,也是她力量的补给站。头脑中回响着“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这句话不仅仅是出庭的固有话术,更是潘惠云心中最坚如磐石的信念。

  10年来,潘惠云热爱身上的检察蓝,全力以赴守护公平正义,坚守“法律在上,公正在心,竭力为民”的理念。心中有梦想,前进就有方向,脚下就有力量,未来的征程上,她将初心不改,继续为检察事业奉献自己的热血和无悔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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