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名人网 > 法治人物 > 王兆清

王兆清

本溪满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

  王兆清,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今年已经60岁的王兆清从199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99年9月到本溪满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工作至今,王兆清多次被评为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次被评为县维护社会稳定先进个人,2018年被司法部授予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被本溪市政府评委本溪市十佳法治人物,2019年被评为本溪好人,2020年被辽宁省为宣传部授予“辽宁好人·身边好人”荣誉称号,获得本溪市五一劳动者奖章。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他扎根基层,以高度的责任心,用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曾接待过2万余人次的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1万余份,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和劳动仲裁案件逾千件。21年来,王兆清共引导1100余名上访者通过诉讼完成诉求,为900余名农民工讨薪580余万元;为因工负伤人员争取工伤待遇100余人次,索回案款640余万元。每一次他都能在法律与社会矛盾中寻找到平衡点,既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服务弱势群体,为政府部门分忧

  2001年,北方曲轴集团1200多名职工因养老金未得到企业缴纳而集体到本溪市政府上访事件,原因是这些职工已经调整工作岗位到北台钢铁公司工作,但是有5年多的养老保险原企业和接受企业都没有为职工缴纳。王兆清受理该案后,向原企业调取了近百页的证据,利用半年的仲裁和执行,为上访职工赢得了400余万元的养老保险金。

  2008年,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九八三二工厂102名职工,集体阻止拆迁,要求拆迁款优先解决职工的工资和养老保险,并与新接管企业人员互殴。在工厂的动迁款可能被接受企业提取或被其他法院查封的情况下,王兆清创新工作思路,在劳动仲裁阶段便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查封了上述拆迁款,经过仲裁和一审、二审程序,历时二年多,职工终于领到10年的工资和养老保险。

  2015年,百名村民代表全村900多名18岁以上村民集体到政府上访,要求某公司退回无偿占有本村4000亩天然林,王兆清提出了先民事确权再行政裁决的办案思路,在一、二审诉讼中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下一步行政诉讼铺平了道路。春节前,本溪县华升住铸造厂280名职工集体上访,索要拖欠的工资210万元,王兆清通过劳动仲裁快速解决了这些农民工的工资。拿到工资的农民工和家人过上愉快、祥和的春节。

  2016年,本溪县套峪铜矿58名职工在企业停产,设备将要被矿主搬走的情况下,上访到县政府,要求支付68万的工资。王兆清通过仲裁和诉讼代理,让职工们首次拿到70%的工资 。2017年,本溪市第一纺织有限公司358名职工,索要2007至2012年应由企业承担的供暖费250余万元。王兆清经过2年多的仲裁和诉讼代理,多次的与办案人员和政府领导沟通,职工们终于拿到了供暖费。

  坚守法律公平和正义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始终坚信法律是公正的,尽最大可能为弱势群体维权一直王兆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以来不懈的追求,即使遇到再多的困难,王兆清也不会放弃。

  在合伙纠纷案件中,对方当事人投资1830元与马某合伙承包河道养殖林蛙,因经营状况不好解散合伙。维权意识不强,在履行承包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遭遇过两次不利判决的马某(赔偿对方87000元),在已赔偿3万余元的前提下,无力赔偿,为此,马某夫妇成经被司法拘留。马某几近崩溃,也服毒(未果)过。王兆清受理此案后,经过分析案情、查找证据疑点,为其代写了3000余字的申诉书,在经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仍维持二审判决,马某快要放弃的情况下,王兆清却坚定地提出,必须坚持向省高院申请再审。按当时的条件,法律援助没有办案补贴,王兆清自掏腰包,多次到距离100公里外的省高法利用二天时间和其他当事人排队递交了再审申请书。经再审开庭审理,最终,省高院直接改判,依法维护了马某的合法权益。当王兆清将判决书交到马某手中时,马某泣不成声地对王兆清说:谢谢。这在2000年初期,为其维权的6万元是不小的数字。

  像这样,为受援人依法维权的案子还有很多。有4名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少女,在乘坐魏某酒后驾驶的挂有假军牌照的轿车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3人,一人一级伤残。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驾驶车辆的魏某负全部责任。本来可以拿到105万元赔偿的三名女孩的单身母亲和一名受害人,却在执行中遭遇魏某妻子在交通责任认定书出具14天后,私自低价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售他人。在接待了这些满脸憔悴、泪眼无助的母亲后,王兆清立即到房产处调取了魏某妻子出售房屋的档案,发现出二处售近200平方米门市房房屋的价格在档案中的价格仅为35万元卖给相邻门市房主,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依据合同法74条规定,王兆清代为原告提起诉讼。诉讼中双方围绕1、魏某妻子出售房屋时,魏某与原告是否产生债权债务关系;2、出售房屋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格;3、买房者是否系善意取得。经过与被告委托二名全市资深律师的庭审辩论,一、二审法院依据王兆清提供的证据和相关部门的司法鉴定,依法作出全市第一起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三位母亲和受害人终于拿到了全额赔偿。

  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近20年里,王兆清共接待过上万人次的法律咨询,从没有过拒绝接待,更未收取过任何费用。在面对多次邀他一起执业的大学同学和以高薪待遇诚聘他为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时,他也动心过,但是想到还有那么多打不起官司的人在报怨法律的不公;快到年节了,等着领工资回家过年过节的人太多了。于是,他选择了坚守。王兆清深知法律援助是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关怀的体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只要那些弱势群体还需要,即使没有高收入没有任何荣誉,王兆清也愿意留下来。

  在“行风热线”广播中,经常会出现王兆清纪实解答听众提出的法律咨询的声音。作为县法学会成员和政府的法律顾问,王兆清每年代表全县律师对政府各项涉法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率达到90%以上。作为信访局的客座律师,王兆清曾引导700多人上访者通过诉讼完成诉求。多年来,王兆清休假时间不超过20天,但节假日工作时间却无法计算,他代写的法律文书几乎都是8小时外完成的。在全市开展的“法律援助助力精准扶贫”和“法律援助关爱明天”活动中,王兆清多次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家中,与贫困户结对子,了解贫困户和留守儿童法律需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半年来共受理涉贫诉讼法律援助案件5件。

  他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民的情怀和真诚服务,诠释了党和政府对百姓的人间大爱,拓宽了法律援助这项连党心、达民意的工程。他是法律界的角斗士,是弱者的守护神,他把全部的热爱奉献给人民,以一颗赤子之心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以一往无前的勇气铸就法律的正义之剑。

猜您感兴趣

法治人物

王姓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