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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

曲靖市罗平县罗雄司法所干部

  刘兰,女,汉族,1969年9月生,曲靖市罗平县罗雄司法所干部。

  1989年,为了让丈夫经济困顿、不想读书的小妹继续上学,刘兰夫妇想方设法为小妹筹措学费、做思想工作、提供生活帮助、辅导作业,帮助小妹改变了命运;为了阻断贫穷落后无知的代际遗传,刘兰夫妇20多年来克服重重困难,相继将弟妹、侄儿侄女共19个孩子带在自己身边读书,教他们做人,教他们做事,教他们学习,教他们工作,教他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让他们常怀感恩之心,为社会多作贡献。为他们提供经济帮助、生活照顾、作业辅导、心理辅助、言传身教,呵护他们成长,将孩子们一一培养成才,改变了孩子们的人生,作出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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